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選單
選單
關閉選單按鈕

婦幼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誰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的對象?

WOMAN AND CHILDREN PROTECTION BRIGADE

婦幼隊

:::

兒童保護

首頁  > 宣導專區  > 兒童保護

誰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的對象?

2024-02-27
婦幼警察隊
1 瀏覽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童是指還沒滿 12 歲的小朋友,12歲以上,還沒滿 18 歲的則稱作「少年」,所以只要你未滿 18 歲,都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的對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