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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宗和小信相約偷車,小信在旁幫忙把風是否違法?
2024-03-05
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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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相約偷車,一人在旁把風,另一人則下手行竊,則此時把封之人應如何加以處罰,依據刑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因此,朋友相約偷車,雖然錦旗中之ㄧ下手行竊,然而既然『相約』而偷車,故此兩人必定對於犯罪行為之實施手段所有分配,亦即符合所謂之『犯意聯絡(相約偷車)』及『型為分攤(一人偷車、一人把風)』。所以,『相約偷車』行為,仍屬於共同正犯,應處以相同之刑責,並不因為其中一人僅在旁把風而認為係幫助犯而減輕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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