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檢討報告
2020-02-25
新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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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檢討報告
本分局於108 年07月01日至12月 31 日發布刑案新聞共計5件,經電子媒體報導,始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七項「對於媒體查證、報導或網路社群傳述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影響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之偵查,認有澄清之必要。」發布新聞。
警察局於108年9月25日、12月25日召開「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就前揭案件之發布要件、新聞內容逐案審查,各該案件均能符合規定,另有關地方檢察署指揮案件之新聞發布流程及內政部警政署新聞發布檢核表填寫注意事項,已依指示轉知所屬知悉。
※備註: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 11 條規定辦理。每半年於本局官網,公布檢討小組之檢討個案數、檢討結果及查辦處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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