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為利各界了解重要性別議題現況與趨勢,行政院性別平等 處編製完成「性別圖像(中文版)」,並已登載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性別主流化>性別統計> 性別圖像(https://gov.tw/Xri)。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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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ec.ey.gov.tw/Page/67773832D19CA9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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