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沿革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台灣光復,同年十一月成立新竹市政府,下設七區,包括現今新竹市及竹東、寶山等地;翌年,除省轄新竹市區外,就原新竹州疆域之新竹、桃園、中壢、苗栗等地改置八區,設置新竹縣政府,並遷移縣治於桃園。
民國三十九年因行政區域調整,將新竹縣區劃分為桃園、新竹、苗栗三縣,原省轄新竹市則併入新竹縣所轄。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新竹市與香山鄉合併升格為省轄市與本縣分治,並同時將縣治遷建竹北市現址,本局依縣治改設,目前本局共轄有四分局五十九分駐(派出)所。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本局名稱由新竹縣警察局更名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民國三十九年因行政區域調整,將新竹縣區劃分為桃園、新竹、苗栗三縣,原省轄新竹市則併入新竹縣所轄。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新竹市與香山鄉合併升格為省轄市與本縣分治,並同時將縣治遷建竹北市現址,本局依縣治改設,目前本局共轄有四分局五十九分駐(派出)所。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本局名稱由新竹縣警察局更名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