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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跟蹤騷擾防制法》今6月1日正式上路 |
橫山分局 |
2022-06-01 |
只要出現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並且有持續或反覆性和性與性別有關,而且讓當事人心生畏怖就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刑期。
跟騷法是被害人保護的里程碑,也是性別暴力防治的一塊重要拼圖,跟騷法上路之後,定會遇到新的困難與挑戰,我們也會因應實務狀況,持續檢討精進,讓民眾生活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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