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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宣導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為利各界了解重要性別議題現況與趨勢,行政院性別平等 處編製完成「2023年性別圖像(中文版)」,並已登載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性別主流化>性別統計> 性別圖像(https://gov.tw/Xri)。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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