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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駐區警監江督察蒞臨指導 | 新湖分局 | 2021-10-26 |
署駐區警監江督察蒞臨指導
署駐區警監江督察守寰於本(26)日至本分局參加聯合勤教,頒發山崎派出所員警(協助身障人士返家)忠勤事蹟獎勵金,並裁示:
1、精進員警執法態度與技巧,應熟稔法律構成要件及發動時機,恪遵比例原則,保障人權。
2、員警因公涉訟,應力挺同仁勇於執法,並向警政署申請補助經費。
3.「防制拒絕及推諉受理刑事報案精進措施」自9月1日至11月30日試辦3個月,持續列重點督考。
4.全國性公民投票安全維護勤務不容絲毫閃失,除加強情蒐工作,機先防處外,轄內重點治安要點應納入巡邏路線,加強安全維護,並清查投開票所周邊監視器設置情形,遇突發狀況,俾利辨識可疑人士,建立聯繫窗口,掌握相關情資。
最後江督察特別對本分局迅速偵破轄內槍擊案件及積極掃蕩黑道表示肯定,除具體行動展現維護治安決心,後續仍應追查幕後幫派首惡,根絕黑道勢力危害,並代表署長感謝本分局同仁對於治安工作的付出與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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