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FFIC POLICE BRIGADE
交通隊
■ 辦理方式:臨櫃辦理
■ 辦理天數:請參照申辦流程
■ 服務內容:交通事故案件現場圖、照片、初步分析研判表、當事人地址。
■ 申辦資格: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均可申請相關事故資料。
■ 申辦流程:
1.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自行下載申請表、委託書至警察機關(事故處理單位、處理單位所在地之分局交通組、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臨櫃送件。
2.如為A2、A1(傷亡)交通事故案件,可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進行線上申辦,可至選定之機關臨櫃領件或利用自然人憑證下載。
3.可申請項目: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4.申請資料處理工作天數:
(一)登記聯單:可於事故發生後當場提供。
(二)現場圖、照片:申請後10日內通知領件。
(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後25至30日內通知領件。
■ 應備證件:請攜帶申請人及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核,非當事人申請者,另應附委託書。
■ 交付方式:
1.自取
2.EMAIL寄送
■ 相關檔案:
1.委託書:點此下載
2.申請書:點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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